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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数字化图书馆http://www.hclibrary.cn/发布时间:2013-11-08
北京新献血管理办法下月实施 废止行政鲜血指标
北京市政府发布《北京市献血管理办法》,并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累计献血超过1000毫升的献血者将可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而此前要献血超过2000毫升才能终身无限量用血。同时,“责任单位”的行政献血指标将退出历史舞台。
新的献血管理办法实施后,《北京市公民献血用血管理办法》将同时废止。这意味着原办法中规定的“责任单位”的行政献血指标将取消。根据现行的《北京市公民献血用血管理办法》要求,市和区、县政府每年与“责任单位”签订献血目标管理责任书,市和区、县献血办公室对未完成献血任务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完成,逾期仍未完成,将收取献血补偿金。
最终公布的管理办法将终身免费无限量用血的门槛,从累计献血2000毫升降低为1000毫升。与此同时,办法将献血市民免费用血的年限从原来的5年延长为10年。按规定,献血公民自献血之日起10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5倍的血液,10年后免费使用献血量两倍的血液。献血公民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取消了“不符合献血条件”的限制,10年内可免费使用等量血液。
在新办法实施前已经献血的市民,将按新规享受政策。
2009-10-30 来源:北京日报
北京中小学生免费接种甲流疫苗最迟20日展开
北京市中小学生大面积免费接种甲流疫苗最迟将于10月20日展开,11月将针对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开展接种。
截至上周,本市已累计报告甲流病例4250例,无死亡病例。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赵涛表示,现在来看,甲流真正的高峰是12月及新年前后,在流行高峰前15天接种都是非常有效的。卫生部门将与学校配合,由医务人员进入学校开设的临时接种点进行接种。中小学生接种还需要家长事先阅读并签署知情同意书。10月1日前,参加国庆庆典活动的中小学生和一部分成年人已经接种了甲流疫苗。
市疾控中心免疫预防所所长吴疆介绍,目前甲流疫苗在全国已经做了1万多人的临床观察,平均保护率达到70%到90%,中小学生这个年龄段保护率甚至高达98%以上。
■提醒
>>不能接种人群
对鸡蛋或疫苗中任何其他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液等),特别是卵清蛋白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感冒和发热者;格林巴利综合征患者;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严重过敏体质者,对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年龄小于3岁者;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人员。
>>不良反应
局部不良反应:常见疼痛;偶见红、肿、瘙痒。全身不良反应:常见发热、疲劳乏力、头痛、头晕、恶心;偶见咽喉疼痛、肌肉疼痛、咳嗽、腹痛、关节疼痛、活动异常(活动减少或增多)、口干、食欲不振、腹泻、过敏、胸闷。以上不良反应以轻度为主,主要发生在接种后24小时内。
2009-10-16 来源:京华时报
为老年人建精神家园 九九关爱网开通
重阳佳节,为本市300万老年人度身定制的全国首个生活娱乐互动老年网站———九九关爱网在沪正式开通运行。该网站由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携手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金色年代》杂志社和上海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共同推出,旨在为老年人提供精神食粮,创造更多的机会与平台帮助老年人实现自我价值。
据市扶老上网工程办公室对3248位老人所作的调查,78.6%的上网老人认为网络能够明显提高生活质量,75.2%的老人认为上网后心态变得更年轻,61.3%的老人觉得网络有助于跟年轻人沟通。
探索从精神层面关爱老人,帮助他们过上退休后的开心生活是上海市老年基金会长期关注的课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老年基金会理事长胡炜表示,九九关爱网的核心诉求就是为老年人建设一个网络精神家园,让老年人真正开心起来。
2009-10-27 来源:解放日报
新政出台:天津城乡养老参保指明年龄 发放标准
10月23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城乡居民参保中老年人参保的年龄界限、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标准,以及生活补助费领取时间问题特别给予明示。
对于《规定》第二十三条中“2010年1月1日前不满65周岁的城乡老年人”,是指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老年人(以下简称:城乡老年人),在2009年度内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老年人参保后,其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具体计发办法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城乡老年人在2009年9月至12月期间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并从缴费的次月起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对已经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费又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人员,自缴费次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同时停止发放其老年人生活补助费。对2009年度达到享受年龄未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待遇但办理参保缴费的人员,自缴费次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其老年人生活补助费补发至缴费当月。
对达到享受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年龄2010年1月以后申报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的人员,从申报次月起享受。
2009-10-24 来源:天津网--每日新报
抗甲型H1N1流感 重庆出台中医药防治方案和药品名录
抗击甲型H1N1流感,中医中药将大显身手。我市已出台《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中医药防治工作方案》,并推荐储备药品名录。
据悉,我市已成立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中医药防控专家组,负责我市中医药参与甲流会诊、医疗救治和技术指导。全市组建甲型H1N1流感中医医疗队1支,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组建1支中医医疗队伍。根据方案,具备甲流大流行收治条件的二甲以上的中医院被确定为中医救治定点医院,这些医院应做好应对甲流感的物资和人员准备。
“应对甲流,中医药同样具有良好的疗效!”据市应对甲流大流行中医药防控专家组组长雷正荣介绍,此前,面对甲流在全球爆发的疫情、治疗药储备不足和西药毒副作用大、耐药性高等世界难题,北京率先从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两方面证实了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并筛选研制有效中药,提出了中西结合防治方案。广东省中医院也成功应用中医药治愈了多个甲流病例,而且费用比西医西药低廉很多。
据悉,我市将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收治、中西医并重”的原则,结合当地疫情发展特点和医疗资源情况,特别是对重症病例,市卫生局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中医药参与重症病例救治的统一指挥协调机制,保证中医药能尽早参与到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的救治中,充分发挥中西医结合综合治疗的优势,最大程度降低病死率,减轻危害。另外,我市各区县卫生局还将结合本地区气候、环境、人群体质等特点,以中医理论为指导,拟订出适合当地人群的辨证论治方案和预防方案。
我市推荐储备药品名录
中药饮片:
藿香、连翘、板蓝根、大青叶、金银花、玄参、牛蒡子、黄芩、贯众、薄荷、柴胡、芦根、前胡、姜黄、生石膏、生地、大黄、僵蚕、蝉蜕。
中成药:
1.疏风清热、辛凉解表类中成药:香菊胶囊、银翘解毒类、夏桑菊颗粒、银柴颗粒、羚羊感冒片、桑菊感冒类。双黄连类制剂;藿香正气、双苓止泻口服液、枫蓼肠胃康胶囊、葛根芩连类制剂等。
2.清肺解毒类中成药:连花清瘟胶囊、银黄类、板蓝根颗粒、口炎清颗粒制剂、蒲地蓝消炎口服液、三黄片等。
3.凉血解毒、醒脑开窍:安宫牛黄丸、万氏牛黄清心丸、痰热清、清开灵、醒脑静注射液等。
2009-10-17 来源:重庆商报
安徽省启动甲流疫苗接种 实行自愿免费
“我们单位已经开始进行甲流疫苗接种的统计上报,估计很快就能接种了。”昨天,在某省直机关上班的陈先生告诉记者。据了解,截至10月27日,甲流疫苗已调运至全国31个省(区、市),我省的甲流疫苗接种工作正有序推进。
根据规定,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接种要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之前,省卫生厅相关人员告诉记者,由于首批调运的疫苗数目有限,第一步将首先向易感重点人群接种疫苗,据悉,目前我省正在进行甲流疫苗接种前的摸底工作,省卫生厅即将对我省首批接种的重点人群划定、疫苗数量以及接种的具体时间等向社会公开进行发布。此前,卫生部部长陈竺曾预计,今年年底甲流疫苗企业产量可以满足中国5%人口需求。
2009-10-30 来源:新安晚报
合肥市启动实时价格应急监测调查系统试点工作
作为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即日起,合肥市全面启动实时价格应急监测调查系统试点工作。今后,“米袋子”和“菜篮子”等重要商品(服务)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将可得到快速反映。 “实时价格应急监测调查系统”是基于互联网运行,通过监测调查点上报数据由计算机程序自动汇总处理和分析,快速反映重要商品(服务)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增强市场应急反应能力。
2009-10-31 来源:安徽商报
贵州开展液化石油气瓶专项整治行动
10月29日,记者从贵州省质监局获悉:全省液化石油气瓶充装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两个月以来,仍存在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检验机构不认真履行检验职责、监管能力有待提高和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气瓶路转秩序未得到改善等问题。
贵州省质监部门将建立履行气瓶安全主题责任监管长效机制,加强检验监察,全面消除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安全隐患,抓好气瓶非法流通和落实固定充装工作,维护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2009-10-30 来源:贵州日报
河北省再次提高工伤工亡职工“三项待遇”
经省政府批准,我省决定再次对全省工伤工亡职工“三项待遇”(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相关标准进行统一调整。调整后,我省工伤职工人均待遇在上次基础上又增长165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日前印发了调整“三项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次调整范围为:2008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新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180元,二级伤残170元,三级伤残160元,四级伤残150元。
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级伤残职工津贴的调整。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五级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40元,六级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20元。
生活护理费的调整。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分别按照各统筹地区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确定。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配偶每人每月增加9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据介绍,此次调整“三项待遇”,是工伤职工人均待遇在2007年增长280元、2008年增长130元基础上的再次调整。此次调整后,我省工伤职工人均待遇在上次基础上又增长了165元。
2009-10-22 来源:河北日报
吉林省工商系统推行“三书”制度
从10月份起,全省工商系统将全面推行《商标注册提示书》、《商标使用预警书》和《品牌建设指导书》(简称“三书”制度),吉林省企业的商标注册、运用和管理水平将得到显著提升。
今后,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将在日常商标行政指导工作中,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通过发放《商标注册提示书》,提示企业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合理增加商标注册类别,尽早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引导和鼓励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自主品牌,利用商标注册实现特色农产品生产地域保护;通过发放《商标使用预警书》,对企业商标注册事项发生改变、注册有效期限届满或存在不规范使用行为等情况进行警示,使企业避免由此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通过发放《品牌建设指导书》,为企业明确品牌培育阶段性目标和品牌建设发展方向,指导企业加强商标管理和品牌培育工作,达到依托品牌促进企业发展的最终目的。
据介绍,推行“三书”制度,是吉林省工商部门在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中一次创新,通过各级工商部门对企业创建品牌工作的全程跟踪服务,实现商标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指导帮助企业依靠管理建立品牌优势,进一步夯实品牌战略的基础。
2009-10-24 来源:吉林日报
南京创新医保举措 退休职工医保待遇与单位脱钩
南京市10月13日出台新政,即日起,退休职工医保待遇与原单位脱钩。即便原单位欠费,退休人员仍可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个人账户也按时足额划账,从而为全市54万退休职工和未来所有退休人员彻底解除了后顾之忧。
省医保中心主任胡大洋表示,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与原单位脱钩,和养老保险一样实现社会化,是医保改革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南京的创新举措在省内开了个好头。
我省目前有离退休职工330多万人。按照现有的医保政策,参保人员退休后,单位和个人无需再缴纳社保费用,直接享受医保待遇。但如果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无论在职职工还是退休、退职人员次月起就被暂停医保待遇,并中止向个人账户划账。在南京,用人单位在3个月内补足欠费的,从补缴次月起恢复享受基本医保待遇,补划个人账户,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支付;欠费超过3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在按规定补缴后,可恢复参保人员待遇享受资格,补记个人账户,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但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不予支付。这一政策规定使那些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经常因为企业欠费而影响医疗费用的及时报销。新政的出台,意味着南京的医疗保险在省内率先开始了社会化进程。
南京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有关人士同时提醒用人单位,虽然单位欠费今后不再影响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享受,但在职职工还是执行原有政策,因此用人单位不能由此随意中断或欠缴费用。劳动保障部门今后也将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缴费监控,保障在职职工的利益不会受损。
2009-10-14 来源:新华日报
宁夏建设厅专项治理工程领域突出问题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用2年左右时间,在全区建设系统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规范建设工程中市场交易行为和建设系统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目前,建设系统存在着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工程建设;一些部门违法违规审批、变更规划;一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明招暗定;一些建设项目后续监管薄弱,违法转包、分包;一些单位违规拆迁,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
建设厅决定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抓好城乡规划管理、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两项牵头任务,着重解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土地用途以及在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突出问题。同时配合发改、安监等部门,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
2009-10-27 来源:宁夏日报
海城市图书馆(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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